逝者已矣,生者还需要快乐幸福的生活下去。为了老人家走了了无牵挂作为亲人的你一定要努力让自己快乐起来。那么有哪些话语能给安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市雨花区
详细地址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对面)
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话号0731-88212099
邮箱shilei0731@163.com
机构性质公建民营
成立时间2009年
占地面积32亩
床位数量300 床
收住对象自理、半自理、特护
长沙市雨花区社会福利中心是在原雨花老人之家(前身为洞井镇敬老院)的基础上改扩建而成,主要承担雨花区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社会老人寄养服务等社会福利任务,是区政府重点惠民工程。位于雨花区洞井镇和平村(汽车南站对面,和平小学隔壁),交通非常便利。
中心占地32亩,依山而建,环境优雅,空气清新,自然环境得天独厚。刚落成的新综合大楼,是按《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设计建造,可供300余位老人住养。房间内的装修和配套是按照三星级宾馆标准配置:家具、电器齐全,配有应急呼叫系统,医用电梯,每个房间有独立的卫生间,房间宽敞舒适、采光充足。
配套服务设施有:多媒体厅、餐厅、超市、棋牌室、娱乐室、健身室、阅览室、网吧、手工书画室、理发室、洗衣房、休闲保健养生中心(可提供足浴保健、按摩理疗、汗蒸养生服务)、医疗合作服务机构等,是一所集老年人休养、文化娱乐、医疗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福利机构。
中心拥有优秀的管理团体和专业的护理员队伍,倡导“亲情养老、科学养老、文化养老、环境养老”服务理念,自行研发和运用一卡通管理系统,使中心的服务和管理日臻完善。热情周到的贴心服务、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让入住老人真正感受到家的温馨、家的幸福、家的快乐。中心已成为广大老年朋友安享晚年和颐养天年的幸福家园!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市雨花区
详细地址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对面)
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话号0731-88212099
邮箱shilei0731@163.com
机构性质公建民营
成立时间2009年
占地面积32亩
床位数量300 床
收住对象自理、半自理、特护
入住费用 | ||||||||||
所有费用均按物价局审核的价格收取 | ||||||||||
(一) 新楼床位费及护理费: | ||||||||||
房型 | 床位及护理费用(元/月.床) |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特护 | 专护 | ||||||
床位费 | 护理费 | 床位费 | 护理费 | 床位费 | 护理费 | 床位费 | 护理费 | 床位费 | 护理费 | |
单人标间 | 1450 | 200 | 1450 | 400 | 1450 | 600 | 1450 | 1200 | 1450 | 1600 |
双人标间 | 800 | 200 | 800 | 400 | 800 | 600 | 800 | 1200 | 不提供 | 不提供 |
四人间 | 不提供 | 不提供 | 600 | 400 | 600 | 600 | 600 | 1200 | 600 | 1600 |
多人间(卫) | 700 | 200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集中护理区 | 不提供 | 不提供 | 600 | 400 | 600 | 600 | 600 | 1200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二)老楼床位费及护理费:(供雨花区五保户及三无人员) | ||||||||||
房型 | 床位及护理费用(元/月.床) |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特护 | 专护 | ||||||
床位费 | 护理费 | 床位费 | 护理费 | 床位费 | 护理费 | 床位费 | 护理费 | 床位费 | 护理费 | |
双人间 | 500 | 200 | 500 | 400 | 500 | 600 | 500 | 1200 | 500 | 1600 |
三人间 | 400 | 200 | 400 | 400 | 400 | 600 | 400 | 1200 | 400 | 1600 |
集中护理区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不提供 | 350 | 600 | 350 | 1200 | 不提供 | 不提供 |
注:1、以上费用不含餐费。 | ||||||||||
2、每月25日—30日请老人和家属提前预付下个月床位费、护理费,如老人在退院时,入住在15天以内按半个月收取,超过15天,按一个月收取,其他费用按天计算。 |
一、入住条件
1、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严重皮肤病的老人,自愿入住且家属或委托人或单位监护人同意。
2、有长沙市户籍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
3、性格脾气、生活、行为习惯等适合过集体生活。
4、老人及担保人、委托人应熟悉服务合同、协议以及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并遵守制度和规定,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5、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入住费用
1、床位费及护理费
床位费及护理费依据不同情况而分,新楼和老楼床位费及护理费详情见《入住收费详表》。每月25日—30日老人和家属需提前预付下个月床位费、护理费,若老人在退院时,入住在15天以内按半个月收取,超过15天,按一个月收取,其他费用按天计算。
2、餐费
院内消费实行一卡通,餐费按月充值,自理老人可根据自己的饮食喜好到餐厅自行选择,丰俭自定,刷卡消费。特级、一级、二级护理对象及“三无”老人实行包餐制,300元/月。
3、床上用品费用
1)、床上用品费650元在入住时一次性缴纳。
2)、退院时,床上用品可以带走。
4、房间物品押金及医疗保证金
老人入住时需交纳一定的房间物品押金及医疗保证金,具体收费见《入住收费详表》。以下事宜须注意:
1)、房间基本配置物品:彩电、空调、吊扇、电热水器、呼叫器、电话机、床及床上用品、衣柜、书桌、茶几、藤椅、卫生间成套洁具。
2)、房间物品押金及医疗保证金入院时一次性缴纳。
3)、每年提前三个月一次性缴纳全年床位费与护理费的,免缴押金及医疗保证金。
5、保险费:
入住老人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其他收费服务项目
1)、水电超出免费使用量,超出部分按正常价格收取;
2)、电话费按电信部门开出话费单据收取;
3)、康复训练、康复理疗计划及实施(自主选择);
4)、足浴、按摩、针灸、火罐(自主选择);
5)、旅游(自主选择)。
7、免费服务项目
1)、每人每月免费使用30度电,5吨水;
2)、中心阅览室、网吧、棋牌室、娱乐室、书画室、健身室免费向老人开放;
3)、洗漱用具、餐具、脸盆等由中心统一免费配备;
4)、健康保健咨询;
5)、健康养生专家讲座;
6)、定期组织老年人超市购物、游园等集体活动;
7)、健康义诊。
三、服务内容
1、提供舒适的生活居住条件
雨福中心房间设施严格按照三星级标准配置相关用品,采光充足、通风良好、隔热保温,并设立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障等服务设施,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居住条件。
2、老年人膳食服务
1)、尊重老人的饮食习惯,包括遵循老人民族宗教饮食习俗。
2)、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和服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确保老人饮食安全。
3)、方便老人用餐,对不能集中用餐的老人提供送餐服务。
4)、营养搭配、饮食安排符合老人生理特点和疾病防治要求,保证基本营养需要。
3、分级护理服
护理等级在入院时由专业测评师进行护理等级的评定,各级护理等级的内容见《护理等级评定表》。
4、精神心理护理
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为老人提供心理咨询和开导,并要求护理员与老人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做好老人心理观察、倾听、疏导、记录工作,让每一个入住老人保持一个健康、乐观的心态。
5、医疗保健、康复服务、文娱活动、临终关怀
雨福中心设置康复保健医疗室,配备专业的康复治疗师,运用现代康复评定技术、物理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技术、传统康复治疗技术等技术,对需要进行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的老人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并组织老人做健身操、散步、打太极拳。平时在院内组织老人舞剑、唱歌、跳舞等等文娱好活动,以及不定期地开展有利于老人身心健康的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对临终病人,雨福中心以照料为中心,维护老人的尊严,提高老人临终生活质量,与老人共同面对死亡。
四、入住注意事项(雨花区“三无”“五保”人员的入住按区民政局相关政策办理)
1、老人入住时,须确定担保人、委托人(亲属或单位),担保人、委托人须及时负责老人入院期间的费用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入住应签订入住合同。
2、老人入院时须如实告诉病情,不得隐瞒病情或其它不适合过集体生活的重要情况,入院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以及不适应过群体生活的情况,给雨福中心或其他入住老人造成影响和伤害的,担保人、委托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将老人及时接回,解除合同。如遇有思想、生活等方面的问题,担保人、委托人应协助做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3、雨福中心对初入住人员实行15天入住观察期,由雨福中心专业人员对老人进行护理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告之老人及担保人、委托人,三方签定护理等级协议书。
4、雨福中心收费实行先缴后住方式,入院时按规定全额缴纳相关费用。如通过观察,老人不适合入住,按天结算相关费用,办理出院手续,解除合同。
5、入住准备:
1)、老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一般内外科、五官科; 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胸透、肝功能(HA)、二对半、血糖、血脂全套、心电图等)。
3)、老人1寸免冠照片4张;
4)、老人医保卡;
5)、携带换洗衣物;
6)、床上用品由雨福中心统一购置,首次入住中心将提供生活用品(明细见《入院须知》),原则上不允许自带物品入院,特需的物品(理疗仪等)通过雨福中心批准方可带入。
7)、老人外出须请假,回来及时销假。 意识不清或行动不便老人外出须有家人陪伴。外出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8)、老人发生突发事件,委托人在接到院方通知后应及时来院。委托人未到前院方采取紧急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老人或委托人负责。
五、老人住养管理规章
1、讲文明、树新风,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灯、关水。室友、邻里间团结友爱,和睦共处。
2、遵守安全规章,未经中心同意不擅自带家用电器入院,注意用电安全。
3、雨福中心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4、公共场所和公用场地,不随意占用。雨福中心不得养殖畜禽、宠物,不种植果蔬。
5、共同参与安保工作,不随意留宿外人,亲属住宿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相关费用。
6、外出探亲和过夜应到护理组请假、登记,并注意交通安全,回雨福中心后应及时销假。
7、安心休养,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项娱乐康复活动,有病及时治疗。
六、出院手续办理
当老人病故或者因其他原因要求离院、转院时,应办理有关离院手续,结清费用,取回老人物品,由住区或病区负责人开具出门证,方可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