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的赡养问题、特别是以特定方式表现出他 们的精神需求,也直接关系着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生活质量和幸福程度。
1 传统孝道与精神赡养 在传统文化中,“尊祖孝亲”是基本的伦理规范和家庭观念,是人类最基本的德性。“孝”和“养”不同,“孝”的核心是尊敬(尊老敬老),不同于“物质赡 养”。精神赡养是从传统孝道文化中生长发展起来的,既有对传统孝道的继承,也有对传统孝道的发展。在对老年人的精神敬重方面,精神赡养与传统孝道保持了内 在的统一性。精神赡养是立足于代际平等的现代孝道观。精神赡养是有前提的,“父慈子孝”是一个统一体,慈是父母对子女无私的爱,孝是子女对父母无私的爱。 这两方面必须兼顾〔1〕。
2 精神赡养的几个层面 精神赡养本身具有丰富的多层面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尊重。这是精神赡养的基本要求,尊重既是对老年人精神需求的一种满足,也是由老年人的地位、年龄、资历、经验等决定的。老年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和自主选择的权利,在通常情况下都应该受到晚辈的尊重。
第二,情感慰藉。情感慰藉资源对于老年人的精神健康、心理满足和幸福程度的评价是非常重要的、其他资源也很难替代的养老资源〔2〕。
第三,子女成功。父母通常对子女有很高的期待,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子女的婚姻美满、事业成功都是对父母的极大心理安慰,子女立德立功、光耀门庭,实际上构成对父母最高层次的精神赡养〔2〕。
1?3 精神赡养既是家庭义务也是社会义务 一般意义上理解,赡养通常是家庭的义务、子女的义务。但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龄人口的急剧增多,如何对待老年人的问题不再单纯是家庭的问题,更是具有深远 影响的社会问题。精神赡养既要有家庭、子女的精神赡养,也要有社会机构的精神赡养;既要在家里受到晚辈敬重,也要在社会上受到年轻人的尊敬、礼让。这是社 会道德水准的重要衡量尺度。
2 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凸显的原因
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逐渐凸显的本质是精神需求和精神供给的不平衡,在精神需求上的旺盛和在精神供给上的相对短缺都有其主客观的原因。
1 社会的发展进步 根据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Maslow的需要层次理论,与人的生理、安全等基本需求相比,人的心理、精神需求是更高层次的需求,在低层次的需求得到基本满 足以后,高层次的需求就会更加突出。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一些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达国家就以其自身的经验教训告诫我们,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社会 的发展,相对于物质的需求,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更为突出和强烈。
2 老年人的心理特征 老年人受生理机制衰退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一般都有其独特的心理特征和心理期待,在精神上有较强的需求,大致有这么几种类型:成就型老年人常常对自己过去的 成就感到自豪,他们喜爱同年轻人谈自己辉煌的过去,需要别人在情感上支持他们,更希望年轻人尊重自己。知足型老年人能理智地接纳和适应人生步入老年的变 化,知足常乐,希望享受家庭的乐趣和儿女的孝心。好胜型老年人仍然认为自己还可以继续为社会作贡献,总是用忙碌的行为和更加努力的工作,来证明自己还有能 力,希望得到他人的肯定和认可。孤独型老年人或因为子女不在身边,或是因为配偶离去,或因为身体衰弱,对生活失去兴趣,倍感孤单,常常睹物思旧,多愁善 感,因而特别需要帮助,尤其需要子女的照顾和关心。不管属于哪种类型,老年人的生理心理普遍比较敏感脆弱,需要亲人、朋友、社会更多的关爱和抚慰。
3 家庭结构的变迁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家庭从传统的大家庭模式向小家庭模式转变,家庭结构核心化、小型化〔3〕。在养老居住安排上,与子女分住养老的比例则必然随之 增加,空巢家庭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家庭类型。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必然会受到分住养老方式的影响,与子女面对面交流的时间减少,更多的时候是靠老人夫妻相依相 靠来满足情感上的慰藉,夫妻关系是情感的核心,老人在子女的情感世界处于边缘化位置。而无配偶的独居老人在这种家庭居住结构的影响下,精神情感需求不能满 足的情况则更为严重。
4 子女的精神供给问题 长期以来,子女在老年人赡养方面更多注重物质赡养和经济支持,而精神赡养相对更难以测量和量化,物质经济层面的赡养往往比较容易直观的得到表达,因而某种 程度上忽视了隐藏物质表面背后老年人深层次的精神需求。同时,精神赡养涉及子女在时间、精力、情感上的付出,与物质经济上的赡养有很大不同。现代社会的激 烈竞争使子女在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方面需要更多考虑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另外,子女的孝顺程度、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家庭子女数量的减少、子女的异地就业或 学习等,都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带来很大影响。
5 社会的精神供给问题 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韦斯将老年人的孤独分为情感性孤独和社会性孤独两类〔4〕。情感性孤独是指缺乏家庭成员间的交流,社会性孤独是指缺乏朋友间的交流。 现代社会特别是现代城市社会是陌生人的社会,又是年轻人主导的社会,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是相对不足的。
3 老年人精神赡养的支持体系
精神赡养问题,不仅需要强调老人个体的调适,更要重视对其外部环境因素的动员,须从老人个体、家庭、单位、社区和政府等多层面构筑老年人精神赡养的支持体系。
1 个体的自我调适 所谓个体的自我调适,是强调老年人不是精神上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积极参与者,我们要帮助老年人通过自身的努力达到心理平衡与自我调适。首先要学会自我宽 慰,老年人应认识到衰老是人生的必由之路,老年人在体力和智力方面不能与青年人相比,在思想认识上也可能不合时代潮流。要学会把目标和要求定在自己能力的 范围之内,不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其次,要树立积极的健康长寿观。
2 家庭的精神慰藉 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发展使得家庭在经济赡养和生活照料上的功能可能被社会替代,但家庭在情感上、精神慰藉上的作用不可能被替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 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子女等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家庭养老一直是东方国家养老的基本模式。在某 大学一项针对离退休人员的问卷调查中,当问及“在满足您精神需求方面,哪个因素所起作用最大”时,8l%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家庭”,远远超过“原单位”、 “社区”、“国家和社会”三者的总和,来自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对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至关重要,必须强化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基础性地位〔5〕。
3 单位的关心慰问 老年人离退休后对原单位往往有着极强的归属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走访慰问工作是离退休工作中的一项常规工作,是传达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关心的重要渠道。
4 社区的纽带作用 老年人离退休后的第一活动场所是家庭,第二活动场所就是社区。社区承担着政府和单位下放下来的许多责任,这包括对老年人提供精神赡养。社区所具有邻里互 助、情感交流等功能正好能一定程度上满足老年人的某种精神需求。建立健全社区的家政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最便捷最可靠的家政服务,包括生病时需要有人陪 侍、孤独时需要有人聊天。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区氛围,使老人们有所忙、有所乐、有所依,社区和老人之间才能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
5 政府的宏观规划 老年事业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的事业,在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必须积极承担起职责。在老年人精神赡养方面,政府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政 府老干部工作机构、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对老年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都给予了相当的关注,一直提倡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 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都包含了对老年人的物质关怀和精神关怀。政府在未来的政策导向和宏观规划上,需要坚持老年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更加重视 从老年人精神层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命价值,促进健康老龄化的发展。
逝者已矣,生者还需要快乐幸福的生活下去。为了老人家走了了无牵挂作为亲人的你一定要努力让自己快乐起来。那么有哪些话语能给安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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